想明白之后,林子夜就对几人说道:“那我们就找个发行公司来代理吧。”
叶俊峰和孔志立闻言都松了口气,这样一来就省事多了。
“对了,你们知道票房到时是怎么分账的吗?”
影片还没上映,林子夜就开始关心起自己能赚多少钱了。
作为导演的孔志立到时对这个比较清楚,开口解惑道。
“一部电影要先行缴纳总票房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相关税费3.3%,剩余的91.7%才是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发行方则拿其中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也就是可分账票房的2%-6%。
如果是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发费用,这时发行方可能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
总的来说,通常制片方最后能拿到33%左右的分账。
这也是为什么说一部电影的票房要有投资额的3倍才能回本的原因。”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