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现在合作的话,作为武侠宗师的你负责提供改编作品,世纪传媒则负责影视化,绝对能领先其他同行,独占鳌头,获得最大的回报。”
林子夜听完文凤仙的一大通话后,第一感觉就是这女人怕不是读传销专业的吧。
这么一番连夸带捧的忽悠下来,说得林子夜差点就立即高呼:姐,别说了,咱们一起打天下去。
好在林子夜还是比较冷静的,没有被忽悠上头,下意识的就想开口拒绝。
不过他突然把快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低头沉思起来。
先不论文凤仙说的话有没有道理,林子夜都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影视化自己所写的武侠。
之前他是想把版权留着自己拍的,不过华远影视目前的实力还很弱小,估计还要发展一段时间才能上马武侠影视剧项目。
但与世纪传媒合作的话,就能提前进行改编了,而且人家是业内的大公司,实力雄厚,与他们合作能省去林子夜不少精力。
关键是华远影视在合作中究竟能得到多少好处。
如果只是分点汤汤水水,那林子夜宁愿多等一段时间,等积攒到足够实力的时候,再自己投资拍摄。
“咳”,林子夜清了下嗓子,问道:“文总,太过长远的事暂且不谈,还是先说一下咱们之间是怎么个合作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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