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
一个偌大的城镇,居然没有半个旅店可以住人的,我和高斯那老头在城里转了半天。最后总算找到了一家酒吧。
好吧,至少有地方歇歇脚了?
高斯·修德曼一看见酒吧的标志,就跟他娘的见了漂亮姑娘一样激动的不得了哇。
哎呀,酒;好多天都没喝了,赶快进去解解馋。
他转过头,似乎用心眼看向我和舞空了;说:晚上再走吧,白天太招摇了;人多眼杂,一不小心就倒腾点乱子;这里不欢迎外地人,咱们这样过街,肯定要被盘问;闹不好你我还得塞钱给过道的兵士。
我倒也是这个意思,白天到了下午也挺热的;晚上赶路,一来没人二来没车,马路也宽敞了。
到时候或许可以策马奔腾,把高斯修德曼这个色鬼甩到后头去了?
于是我把疾风拴在了马厩里,顺便让它吃草饮水。
把舞空背了起来,一手提着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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