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后,他长高了,依然很瘦,球衣依然破破烂烂脏兮兮的。
现在,他在野球场很风光,不仅敢跟一些身高马大的大孩子一起踢球,还和一些成年人踢,关键是踢得极好,李默感觉比那些所谓的国脚踢得都赏心悦目。
他叫顾筝,今年才十一岁,李默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一起冲突。
顾筝的风光引起了一些大孩子的嫉妒,在球场上动作也大了起来,搁在平日顾筝就忍了,惹不起就躲起来。只是那日,一个大孩子骂了一句,“有娘生没娘养的野种”,把顾筝彻底激怒了。顾筝像疯了一样不停追打骂人的男孩,球技好不代表打架厉害,很快顾筝就被一群人按下地上摩擦。
看着顾筝蜷缩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默默挨揍,李默于心不忍,赶走了那群孩子。原本那些小孩看到李默一个人还想练练,只是被李默强悍的武力值威慑到了,纷纷逃跑。
李默拉起了顾筝,此时的顾筝鼻青脸肿,看上去还颇为滑稽。
“没事吧?”
顾筝呻吟了一声,“没事。”
说完,便踉踉跄跄地抱着球准备离开。
“我觉得你应该去趟医院,你身上的伤还是要处理一下。”
“没钱。”顾筝丢下一句话,也没理会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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