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亦称“治外法权”,指的是一国公民在侨居国成为民事刑事诉讼被告时,该国领事具有的按照本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的权力。
他想了想,开口道:“这么给你们解释吧——满族人若是与汉人发生纠纷,地方官府并没有管理审判的权力,必须交由满人单独组建的衙门,才能审核。
而俄国人索要的领事裁判权,就相当于在清廷统治范围内,俄人不管陷入什么纠纷,清廷没有审判的权力,必须有俄人自己审判。”
“这不是国将不国吗!怪不得清廷迟疑了!”王夫之豁然站起。
拒绝?
朱慈炯嗤之以鼻。
清廷是拒绝了,但是,暗地里官府去不能管理俄人,不还是“无冕之王”么!
再者说了——一百多年后,清廷的领事裁判权,可是足足给了全世界八成的国家。
不!
只要是个国家,人家都有领事裁判权!
甚至就连欧洲之耻,依旧是有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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