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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长天刚匆匆看完自己的“记录”,小希发来第二条信息——
叶长天,鉴于你对诗晴的无耻背叛,诗晴已决定与你彻底分手!同时索赔如下:
1、劈腿证据收集费五千元;
2、青春耽误费三万元;
3、遭背叛精神损失费五千元;
共计四万元整,限你三十分钟内转到诗晴账号!另外,你不得再踏进阳光公寓半步,你的物品我会亲自收拾好并送到你工作室!
你和诗晴已经是破镜难圆,就算硬拼回去,也是不许再做任何无谓的纠缠!
以上种种,你如有违背,我会带诗晴到你工作室、到原品基地、到丽卡司酒店等任何与你有关的地方,一一揭露你的丑恶罪行!
……
叶长天看完,失魂落魄得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感觉不到周围一切东西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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