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珠道:“妈妈,这孩子是苟大娘打乡野里带回来的,恐听不懂咱们问话。”
吴疾刚落地时,听村人所讲的是一种方言,他听得懂;后来苟娘子回到薛府所说的语言,和骊珠、常妈妈当下所说的就是同一种,他也听得懂;不但听得懂,他还能分辨出骊珠、常妈妈的口音明显字正腔圆、标准得多,且这种语言是可以对得上这里的文字的,但村民的方言不能。
吴疾知道之前收养自己的那家农户压根没给自己起正经名,便对着自己身体自带的语言记忆,干脆地答道:“我叫吴疾。”
骊珠惊道:“这孩子竟会说官话?!”
常妈妈殊无异色,竟还笑了。“这官话是说的不错,可她姓吴,咱们鹿州、绣州的贵人可都没有姓这个的。你这名字不美,日后请夫人赐你个美些的。”
说完仍脸上带着微笑,和骊珠携手走了。
吴疾望着这常妈妈的背影,琢磨过味儿来:
其一,原来这就叫“官话”;
其二,这意思就是他已经顺利地被新部门挂上号了,敢情只是小总管过来例行认个脸;
其三……他就说怎么看着眼熟,实在是常女士这面相太典型,和他见过的某些给明星和大户之间牵线儿的高级“经纪人”有些类似。这类人,笑也笑不进眼底,嘴里一句陈述句都没有,全是用句号结尾的疑问句,俗称会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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