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长高了一点,衣服又要重新裁了。”叶九思将衣服晾好,比划了一下自己和叶英的身高,轻叹道,“好在这油盐酱醋和绫罗锦缎都取之不尽,不然这树林又没有可以制衣的麻和丝,蚕倒是有,但又没有纺纱的用具,这短褐倒是不错,就是经常要换,下次给你做一套束袖袍衫可好?”
叶英身上穿的是藏蓝色的短打,这种穷苦人家为了方便劳作才制成的衣物,穿在叶英身上却挺拔好看。不过才七岁的孩童,却总是脊梁挺直,步履端庄,从日常生活中点滴言谈举止中,都可以感觉出良好的家风,居移气养移体而塑造出来的气度与风骨。即便是这样简单的短打,他也总是穿得一丝不苟,衣角平直,有时候他偏首望来,额上红梅俨然,眼中含云,眉眼英气,仿佛清澈溪水里的琥珀石,已可窥见日后清润俊美的容颜。
叶九思却觉得不妙,师弟越长越好看,有时候冷不丁的凑过来抱一抱,总让她觉得自己会旧疾复发。
叶九思觉得师弟长大了,他们两人也应该分房睡了,毕竟书上说“男女七岁不同席”,他们可都超出这个年龄了。去年还能安慰自己,师弟才六岁不必太介意,但今年却没办法自欺欺人了。毕竟即便是一母同胞的姐弟,也没有长大了还睡一起的道理,深山老林里除他们之外没有他人,但也不能视礼节于无物。
当然,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叶九思觉得憋气,前些年她还可以将小师弟抱在怀里,可如今却总是在师弟的怀抱里醒来,让她身为师姐的威严大受打击。师弟现在越来越不可爱了,动不动就摸她的头不说,还一句“师姐”都不肯叫,也不肯让她喊“师弟”,一喊“师弟”就不理她了!
而另外一点让叶九思觉得堵心不已的,就是叶英越长越像大庄主了。
晚上睡觉时,叶九思不甘心地看着叶英清俊的眉眼,郁郁地道:“阿英你就跟我实话实说吧,你其实是大庄主的儿子吧?你们父子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连红梅胎记都一模一样。唉……有了儿子还会稀罕徒弟吗?而且你资质又比我好,阿英,打个商量,我不跟你抢爹爹的,但是把大庄主分我一点好不?”
叶英一身广袖白衣,墨发披散柔顺如水,他轻阖着眼帘躺在被子里,整个便宛如玉做的人般秀致好看,恬静安宁。他听闻叶九思此话,便微微抬眸,看着她一张软糯的包子脸都快皱成一团了,不由得叹气,一掀被子将人兜头罩住,往怀里一揽,道:“别胡闹了,睡吧。”
“我才没有胡闹,我认真的!”叶九思在他怀里扑腾,头发蹭成鸟窝似的毛茸茸的一团,她拼命用头去顶他的下巴,碎碎念念道,“我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但是师兄说我是大庄主捡回来的。我想当他的徒弟啊,都想了这么多年了,结果……”
叶九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大庄主有这么深的执念,但是似乎从她开始记事时起,她每天都在努力地学习,为的就是成为大庄主的嫡传徒弟。如今多年心愿转眼成空,甚至不知晓何时才能归家,叶九思越想越心酸,越想越委屈,好像被人剜去了一片心脏似的,难过得想哭。
叶英见她是真的伤心了,有片刻的沉默,半晌,才学着娘亲安慰自己的模样在她额上落下一吻,低声道:“别哭了,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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