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年,一个叫做西北公司的公司在北美洲西北站住了脚。这个公司也有来头,除了法国人还有英国人,以及他们背后的一部分英国统治阶层。
然后这两公司为了皮毛贸易,互相竞争,最后发展成大规模火并,嗯,这是这个时代正常的竞争手段~公司领导带队,公司员工奋勇杀敌。
这个过程很长,直到182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个“1821年法令”,结果是:哈德逊湾公司事实上吞并了西北公司。
一个占地770万平方公里的公司诞生了。基本上,它就是加拿大的前身。什么温哥华、维多利亚、埃德蒙顿等许许多多加拿大城市,都是这个公司的皮毛贸易站发展出来的。
有一部电影“荒野猎人”讲的就是皮毛猎人和印第安人的故事。不过故事地点在苏族南部地区。虽然故事残酷,然而与真实历史相比,已经是美化了。
讲个例子,很多文学故事里,说近代乱世土匪抢劫,让人们把财物交出来,要钱不要命。其实不是这样的,土匪的真实做法是把人扒光,自己翻找财物。没错,无论男女,一律扒光。就算受害者逃得一命,可能还要裸奔几天几夜找到裤子为止。
那些把钱藏在内裤里的说法,很多都是故事。因为照实写太残酷,美化一下比较好。
从17世纪到19世纪,无数的皮毛猎人出没于美洲。美国很多城市最初的雏形,也都是那些皮毛贸易站。
实际上,摩根堡其实最初也是个皮毛贸易站。
到1858年底,乔治已经是是南至德州,北至苏族地区,向西覆盖落基山脉,东至圣路易斯。如此广袤地区的最大一个皮毛贸易商人。
没错,苏族把他们的皮毛统统卖给了乔治。原因很简单,乔治乔治在汤姆的影响下,奉行公平交易原则。
冬季来临,印第安人早早的就准备过冬了。而逃跑的家伙们,路线显然是设计过的。一路上愣是没有经过任何一个印第安营地。显然,他们很清楚,苏族是倾向于开拓团的。至于为何他们能避开苏族人的区域?很简单,大部分苏族已经进入农耕时代好多年。这意味着他们的位置基本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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