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到门口的邮筒一看,果然有个明信片,而且正如我妈所说的那样在正面左上角处涂了一层薄蜡,用刀一刮就没了。
且不赞赏他的观察力,她这么做正符合了《邮政法》第八十四条,“伪造有关邮政费用的代用票证,改造或削除已使用者被发现要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换一句话说她就想把我往警察局里面送。我也更替了新的明信片,而那段时间她一直以为自己的报复计划成功了,让邮局损失了七日元而开心的要命。
至于发信的人,我去城西那边的寺庙看过,住持却说并没有这件事情——换一句话说这个信见鬼了。
在过了几个月之后我就把剑法练过手了,连老师都觉得这个速度有些太快了,他对母亲说:“明明感觉差了点东西,但是实际上哪里都不差,大概就是时间吧。”
“那就让几个同门的师哥和他对打得了。”母亲随口说了句,老师觉得也没什么毛病就让七个人和我对打,但是无一例外他们都被我打的鼻青脸肿的,这时候老师和母亲才信服——按照江户时代的说法,这就是俗称的“七番打”试炼,能通过的不是剑圣就是剑豪类型的能人,这倒不是我自夸,事实就是如此。
“那希望你有一天能够在虎口之下活着吧。”母亲却有些失落地说。我当时其实很纳闷为什么母亲有些不高兴,到后来才明白为什么。
而母亲的肚子也随着月份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大,在我向家美请教弹奏琵琶和唱和歌的时候母上把我叫了过去。
“想不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她和蔼地说。
“不想,因为他会和我抢吃的抢玩的还会整天欺负我。”我哭丧着脸说,“据说带小孩儿比受火刑还痛苦。”
“说的你现在不需要带似的。”母亲笑出声,“练完琵琶之后去见你的新老师吧,我已经让老师在后院等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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