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大哥偷了人家东西,找上门来老二又把人给打了,人家气不过,一次趁老大老二外出,半夜把房子烧了。
老三奋力把老娘抱出来,但老太太早已一氧化碳中毒而死,等哥俩回来坟都已经立好了,这时才想到子欲孝而亲不在。
也一直是老三在照顾母亲,感觉愧对老娘和老三,也自此,老大养成不在本地作案的习惯。
就那会公有制集体,大家赚公分换粮票生活,老三事做的最少,公分不多,就还的靠老大老二救济。
老二强壮,干活多,就分他一些粮食之类的,老大呢,虽然表面上不帮衬,可这老三隔三差五就醉醺醺的,这酒从何而来也不得知,想必是老大给偷的!
老大和气,老二虽说脾气暴躁,但有点摩擦找老大往往就劝和了,关键这老三不行,平日里我们吃点亏没什么,你要欺负我们家老三,那可过不去。
老二不仅要倒家里打砸一通,虽说找老大来劝走,但往往后两天不是水缸里舀水舀出来蛇,就是家里值钱的东西不翼而飞。
找老大好说歹说也不承认,只是频频回道
“给我家老三道个歉吧,给我家老三道个歉吧。”
最后还的是跟老三道过歉,这东西第二天就又回到原位了。无论你怎么看着,护着,东西还丢还是丢,该回来还是回来。
所以,千万别惹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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