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呢。
老疤翻了个白眼,一见到恢复生机的李鹤雅他就一肚子火,本来换做大人的话,现在差不多能看到了的。
一阵风吹过,吹动季貊脸颊的发丝,他现在看不到,也知道自己这张脸丑的可怕,他不想给李鹤雅看到。他希望自己在她的记忆中,永远都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
又过了一会儿,他慢慢抬起了手,对着虚空小幅度地挥了挥,明知道她什么都瞧不见,却依旧很小心,生怕惊扰了那个沐浴在阳光里的美丽姑娘。
老疤和傻姑都说,李鹤雅这几天一天比一天好看,甚至比之前还要漂亮,肌肤吹弹可破,眼底像是淬了晨光,可惜他什么都看不到。不过他记忆里的李鹤雅已经足够漂亮,漂亮到他能铭记一辈子。
“走吧。”
再恋恋不忘也终有分别之刻,长痛不如短痛,不属于你的人,尽早放手对所有人都好。
道理他也懂,虽然他不识字,他粗鄙残忍,但有的道理他也是懂的,可转身的那一瞬间,他依旧觉得鼻子塞塞的,干涸的眼眶酸涩难忍,他没有眼泪不会哭,但他觉得好难受,真的好难受,难受地快要死了。
被老疤扶上马车的有一瞬,他有一种冲动,真的恨不得推开老疤,重新跑回去,告诉李鹤雅,他不想走,真的不想走。他不会干涉她的决定,无论她和谁在一起他都不会干涉,他只要远远待在她的身边,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就好了。
可直到车夫驾着马车往前驶了,他都没能推开老疤,他只能紧紧抓着他的手,抓得死死地,就像抓住自己最后的理智,最后一点尊严,最后一点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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