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权以暗标拍卖的形式决定,价高者得。中标者予以张榜公示,三月之内无异议,即可签订合同,缴纳承包款。
承包权每三年变更一次,承包期间,一切经营行为,皆为自主,但不得恶意损坏。
比如矿山破坏性开采,草场破坏性放牧,官田破坏性种植等等。由当地官员监督,避免过激行为。
承包制推出之后,不少王公贵族、朝中大员、富商巨贾,都表示很感兴趣。承包三年,自主经营,只要好好开发,就不会有亏本的可能。
尤其是矿山、皮毛、人参、玉石四项,几乎都是稳赚不赔的垄断生意。这些生意,自然人人都感兴趣。
随后各省开始对官田、牧场、矿山进行招标,项南也派出御史言官,到各处监督招标进程。防止围标、防止透标、防止营私舞弊,私相授受。
到五月份,各省已经完成招投标。仅官田、牧场、矿山三项,内务府就得到了六百万两标银。
毕竟各位中标人为了能中标,都尽可能多出银子。尤其内务府下辖的那些矿产,能产金、产银、产铜,一座价值何止百万。
三年连抽转,不停的开采,总能把本钱捞回来,因此他们竞投的非常积极。一座矿山,就能拍出几十万两白银。
至于皮毛、人参、玉石三项,则由盛京将军府,以及陕甘总督府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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