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回家后才知道,他灌她酒那天的下午,他掰断了那个男人的两根手指,让那人从此吃饭都难。
自此之后两人分居,而他回了中国,等他再次出现在首尔,已经是2005年。
那时他身边多了一个叫李智贤的小姑娘,和她年轻时一样的叛逆,一样的高傲,一样的天生反骨,甚至连容貌的出众,都如出一辙。
那天她找到李智贤,说自己想见他,懵懂的李智贤说他给她留了一句话,“任佑宰一天不死,他一天不见她。”
六年零六个月,是啊,他记得很清楚呢。
李歌走到李富真身边,把她从桌子上拉起来,捧着她的脸,从四岁那年开始,一个27岁的灵魂和一具18岁的肉体谈了一场十年的恋爱,从4岁到25岁,他看着她从青春少女到风华正茂到为人妻为人母,看着她婚姻不幸,看着她得不到祝福。
李歌仔细看着那张被岁月打磨过的脸,她已经三十九岁了,眼角开始有了细密的鱼尾纹,皮肤依旧光滑,却再也没有少女肌肤特有的弹性,也许是上天为了补偿她的不幸吧,所以她依旧美丽,岁月怜惜她,容貌眷恋她,直到她等到李歌愿意见她的这一刻。
李歌捏着她的脸,又气又笑的说,
“丫头,十一年,从御姐变御妈了。”
“噗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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