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露营时,最喜欢就是弄这个吃,省时省力还很有气氛,这么久没做,有些手生了,从色泽和气味来看还行,不知味道怎么样。
陆庭看了一下,随手扯下一只鸡腿,用嘴吹了吹,小心咬了一口,只是一口,只觉得板酥肉嫩,鲜美多汁,特别是鸡肉中带着一般淡淡的蕉叶清香,吃起来有种肥而不腻、酥烂肥嫩的感觉。
也不知是肚子饿了,还是古代的鸡好,陆庭觉得这次做的富贵鸡以前世做得还要好。
“咕噜”的一声,陆庭回过神,抬头一看,只见福至盯着自己手里的鸡腿正在咽口水,看到陆庭的目光,福至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这么冷的天,驾了一天车,饿坏了吧,陆庭用嘴咬着鸡腿,拿出一把路上护身用的小刀,把地上那只鸡破开两边,把一边递给福至:“还楞着干嘛,不饿啊,快吃,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谢公子”福至谢过,拿起半边富贵鸡一口咬下去,很快“哎啊”一声,连忙张开嘴不停地吸气,烫到嘴也舍不得把嘴里的肉吐掉。
太美味了,舍不得吐掉。
陆庭笑骂道:“小心点,烫。”
“是,是,公子,这个富贵鸡真好吃,比苏州孟兰桥的烧鸡还好吃,太好吃了。”福至双眼放光地说。
就知道公子不会令自己失望,要么不出手,一出手肯定有惊喜,至于公子什么时候会弄,福至一点也不关心,自家公子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十有八九又是从书上学来的,公子做的东西就是好,不仅味道好,名字也取得妙,富贵鸡,吃了就富贵,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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