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草,泾阳寡妇,家境贫寒。为弟拜师,借钱赠束脩。识大体,晓大义,国师感之……】
论遣词造句来说稍显稚嫩,大概事情讲的也明白。后面则是胡亥自己的感悟,就说感激秦始皇。因为自己的出身,可以免去诸多的麻烦,不至于为衣食担忧,更能有名师栽培。而后觉得自己不该浪费宝贵的学习机会,当勤勉用功苦读,不辜负他们的心意。
这些也都是胡亥心里所想,他现在还比较单纯直率。写的这篇文章,秦始皇也是非常满意。对白稷也很佩服,这才多长时间竟能让胡亥有此本事。
其余几篇文章写得也还算可以,最起码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或许比较浅显,却也都是真情实感。
“朕听说,胡亥自两位墨者学习剑术,如何了?”
“少公子剑术进步飞快,相较之前天壤之别。”
此前胡亥很少会练剑,因为很累。可在乐季手里是没有累这说法的。乐季虽有些公报私仇的味道,却是实打实将自身会的悉数传给胡亥,没有任何藏私。
按照乐季来说,他这已经算轻的。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早出晚归,当初他学剑的时候比胡亥还要累数倍。没人给他喂招,他拿着木剑便要与灰狼相斗。大冬天的,外面冰冷彻骨,他就穿着一袭麻衣,练剑取暖。
剑术想要大成,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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