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知砚神神秘秘地把妹妹拉到离教室更远一些的地方,咳嗽了两声,才扭扭捏捏地问她:“孟夕岚谈恋爱了?”
“啊?不会吧?不可能吧!”王知墨吓得惊叫出声,被亲哥一把捂住嘴,场面活像抢劫现场。
王知砚什么都好,就是特爱装酷,自认为走“冰山美男”路线可以得到女生们的垂青。他比知墨高大半个头,冬天永远能少穿就少穿,夏天走路永远要双手插裤兜里,有机会拿到篮球,永远要在手里玩。就连篮球队外出参赛时,他也永远要戴发带——以他头发的长度,根本没有戴发带的必要啊!
女生们私下都说,王知砚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优异,家里有钱,长得也还成,就是实在太装逼,现在谈恋爱,以后也不会结婚,这种人还是不要拿来当男朋友比较好。
只可怜王知砚同学,自我感觉极其良好,却始终找不到对象。
“噢,那就是有人追她吧。”知砚松开手,内心默念着“老子天下最屌”,自顾自地走了。
手还没伸进裤兜里呢,就被知墨抓住了。
王知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无辜地看着自家哥哥,使出吃奶的劲扒拉着他:“哥,什么情况啊?”
“高一竞赛班有个男孩子,好像也是学生会的吧,叫樊祁,以为昨天晚上高二女寝真着火了,脑子一热,想冲到火场里去救孟夕岚。”王知砚依旧维持着一副自以为很酷的姿态,语气八卦,简明扼要地概括完自己知道的信息,手上则不动声色地用着力,试图挣脱知墨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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