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或许不该这样简单地以善恶二元论来推断……
所谓“神明”,其本身便是“无法为人智所理解的存在”。
“善恶”、“阵营”、“对立”、“元素论”……
能够为这些“定义”所辖制的存在,皆未脱离人智尚可理解之范畴。
哪怕是所谓的“至尊人格神”,也未能够抛开人理的钳制。
如是,皆不为“神”。
唯有“不可言状”、“不可辖制”、“不可窥及”、“不可认知”之物,方可称“神”。
老师口中的“神明大人”——那位以箱庭世界之“黑夜”作为权柄之象征的存在,似乎便具有着如上的部分特征。
既然“黑夜”是“神明大人”的象征……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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