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华长歌收拾利落,带了莫离、原梵、初年等人,与华长轩的侍卫一同向隐阳城出发。
骑马本是十分艰辛的事情,华长轩原想给华长歌准备马车,却不曾想华长歌已卸去了朱钗,洗净铅华,穿了一件男子的衣衫,用一根木钗将头发挽起,一副白净书生的模样,非要与众人一样骑马。
众侍卫原本以为只是这个大小姐一时来了兴致,但一连两天的骑马,他们的双腿内侧也被磨得生疼,却也不见华长歌抱怨一句,与众人同吃同住,未有一句怨言。
众侍卫这才对华长歌心悦诚服,知道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心性。而华长轩也十分诧异,印象中自己的妹妹十分娇蛮,现在却是这般的坚韧心性,当真让他吃惊。
经过几天的舟车劳顿,一行人才到达了隐阳城。
隐阳城处在北荒与代国的交界处,因着北荒时常来抢劫,城中破旧不堪,因着贫穷,有许多人都只能靠抢劫为生。城中之人尽是面黄肌瘦,人人惶恐不安。
华长轩早已打探了清楚,进城之前便给众人准备了普通人的衣衫,为了不引人瞩目,进城之后也分散开出发,随便找了间客栈居住。
客栈十分破旧,进了大堂,那四五十岁的掌柜有气无力地抬眼看了华长歌一眼,道:“客官要打尖还是住店?”
华长轩随手掏出一块碎银扔了过去,道:“要几间上房。”
掌柜一见碎银顿时喜笑颜开,忙不迭迎了上来,笑道:“客官请,我就带您上楼。”
华长歌细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若是在邑安城,这点碎银怕是没人会放在眼中,但隐阳城因为穷困潦倒,这已算是一笔巨款了。
掌柜边走边问道:“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您几位是来做生意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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