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现代吃野鸡,估计得锒铛入狱,野鸡又名雉鸡、七彩锦鸡、山鸡等,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跟贩卖都是犯法的。
关于叫化鸡的来历,还有一段传说。
相传,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
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
“好香!~”
蓝启明捣腾出叫化鸡,敲碎,蓝启明教他们的是最原始的,直接黄泥包裹,一敲碎毛发都粘着黄泥掉落,都是白花花的鸡肉啊。
蓝启明尝了一口,眼睛很亮:“野鸡比家鸡入口更是酥烂肥嫩,风味独特。”
“太美味了。”
蓝启明觉得自己一次性可以吃掉两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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