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首周知,元朝是一个有少数民族一手打造的王朝,虽然当时国土面积达到了惊人的2300万平方公里,可在我看来却是野蛮战胜了文明。蒙古人对汉人则是非常歧视,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汉人可以说是相当不容易。
元朝存在严重等级歧视制度,将臣民分为四等,既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划分,反应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与规定中,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武术、持有兵器,据说很多户人家才能有一把菜刀,禁止集会拜神、赶集赶场作买卖,杀蒙古人的偿命,杀色目人的罚黄金,而杀死一个汉人、只需要缴一头毛驴的钱。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均不平等,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蒙古人可以随意的侵占农田,他们经常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驱逐、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在民间的传说中,元朝的蒙古人占有汉人的“初夜权”,其汉人结婚、新娘必须先送到蒙古保长家中过三天,保长享受了“初夜权”后、再将新娘送回。据说还有“摔头胎”的习俗,原因就是因为汉族女子由于“初夜权”被蒙古人占有,必须摔死头胎的子女,以保证自家血统的纯正。其实呢,这些说法并没有史实的支撑,正史更没有相关的记载,所以“初夜权”和“摔头胎”也不排除是后人恶意杜撰。)
可据司马燕所述,大概是元太祖铁木真死后,元太宗窝阔台继位时期,有一对人马忽然进入了这里,为首的是一个男子,看穿着像是一个朝廷官员,年龄不大,长的尖嘴猴腮,为了方便好记,姑且就先叫他“老鼠脸”吧。
若常人看来这老鼠脸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司马燕毕竟是女鬼,在她的眼里这个人简直如同“火人”一般,全身上下都燃烧着炽烈的火焰。
当然,那并不是真的火,而是一种让鬼魂惧怕的“气”。
所谓“气”,不单单只是活人身上的阳气,像人民警察身上就会有一种叫“正气”的气,比如说你第一次看到这个人,你就会觉得他是一个好人。像一些厨师或者屠夫一类的由于经常杀生,身上就会有“煞气”,猫啊、狗啊、以及一些刚成型的小鬼碰见他们都会躲着走。但要是杀过人,有了“杀气”,别说一般小鬼了,就连一些大活人被他们盯着都会浑身不自在、甚至发虚,比如打过仗的军人或一些杀人犯,这样的人身上的“杀气”最为炽烈。
而这人身上不但有“杀气”,并且还相当炽烈!
“来人啊!”
老鼠脸冲身后随从勾了勾手,便见一男子在棺木的西南角点上了一枚蜡烛。
司马燕见此情景,当即吹灭蜡烛,以示警告!
因为那是摸金校尉开棺摸宝前点的“命灯”,那老鼠脸其实是一个摸金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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