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这样认为,跟贝贝和糜米姐姐她们的意见不太一样。
我是觉得,这个叙述的情节并没有过于吸引人的地方,这种情况下,当然要越简练越好了。
一旦遇上比较吸引人的情节,那就可以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了。
张宝贝和糜米闻听此言全都为之一愣。
秦寿大喜过望,若旭,你接着往下说说。
王若旭点点头,我的意思是,你的开篇叙述情节,很一般,固始趣味性并不强。
这种情况下,用第一人称的确有点啰嗦。
倒不如用第三人称迅速说完,反正你这本书的卖点又不是这个。
你的卖点是无敌和舔狗,别忘了你的核心是什么。
跟无敌和舔狗无关的内容,故事性较强的,可以啰嗦点,可以用第一人称叙述,哪怕慢热。
否则,就一定要越简练越好,这就是抓大放小,抓重点放小节的窍门和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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