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按下快进键,画面终于动起来。他们看到梧桐从货架上拿到遗忘的本子,走出仓库关上门,转身离开。
仓库直到这时都是安安静静的,在她走后大概十分钟时,门内有浓烟冒出来,火灾开始了。
梧桐平静道:“火不是我放的,你们都看见了。”
“看见什么,刚才电脑明明卡了!”
“我不介意再看一次。”
主管也想再来一次,找到她放火的证据,可是心里很清楚,就算再来十次也未必找得到。
证据本来就不存在。
梧桐问:“我可以走了吗?”
主管不甘心这么放过她,打电话叫来警察。警察将他们和另外几个有关的人都带到派出所,梧桐在那里做了笔录口供,还有当面审问,最后被无罪释放。
等她走到大街上时,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华灯璀璨,繁星点点。
她身上依旧是脏兮兮的,散发着焦灼味儿,引得从她身边路过的人回头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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