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早起床上班,她向林美庐要了那个旧手机,说借给同事暂用,林美庐二话不说就给了。
吃完早饭出门,开车进写字楼的停车场。下车后她习惯性地往电梯方向走,忽然想起问心,便站在路边等了会儿。
不知是真就那么巧,还是两人之间冥冥之中有着缘分,等了才两分钟不到,她就看到问心穿着自己给买的白T恤牛仔裤走来,头上戴着白色棒球帽,遮挡住光秃秃的脑袋。
穿牛仔裤戴棒球帽的和尚,可真稀奇。
晨光中他高大俊美,气质出众,仅是走路这一简单到不能更简单的动作都比别人好看,清新之气扑
面而来。周围路过的白领们要么驻足,要么回头。
因对方是自己一手打扮的,梧桐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同时也更加确定,问心很适合当模特,属于能靠脸吃饭的那一类,先天条件太优秀了。
他自己对于身边的一切毫无察觉,或者说没兴趣去管。发现梧桐后视线就始终落在她身上,加快速度走到她面前,惊喜地说:
“这么巧,你也刚到吗?”
“是啊。”梧桐瞥瞥他的鞋,“你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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