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先行走出会议室,我愣在原地数秒,然后勾起了笑纹。老谭说此人是老实人,诚然不错,可,我看他是聪明人才真。
坐在近郊别墅的花园里,我伸出自己的左手,在太阳底下左右端详。我有一双典型的没吃过苦的手,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不夸张,白白嫩嫩,细细瘦瘦的。惟有食指处的薄茧出卖了我,左右对称的薄薄老茧,显示这是一双握枪的手。我的双手都是惯用手,随时可以有左手换成右手。据说这样的人极聪明,我自己,倒不觉得。
远远,传来引擎声,没过多久,一辆宝马Z8驶进了别墅。只看这辆车,我已经知道是冷天炀来了。懒懒地,我向自车了走出来的男人招了招手。
“对不起,我来迟了。”冷二公子第一次在我眼前展示了他优雅的绅士风度。
如果忘记之前林林总总的摩擦,单纯地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真的极之英俊出众风度翩翩,我不能昧着良心说他没半点魅力。恰恰相反,他优雅从容时,掩去了身上森冷暗沉的那些气质,很是吸引人。
“没关系。”第一次,我给他以相应的礼貌。
他听了,竟在原地顿了一秒,才继续走近我,本性难改地调侃。
“这可是Time?亦或,是一个披着Time外衣的天外来客?有礼得让我受宠若惊啊。”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挑眉笑语,表情十分趣致。
“披着Time人皮的外星人,也还是Time。”我现时总算可以同他开玩笑了。
“会不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伸出异形的触手,当场绞杀我?”
“你还怕没有要你的命么?”我有些没好气地白他。此人完全没有危机意识,竟然就这么大大方方毫无遮拦地一个人跑来赴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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