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人都知道,念奴娇身为听花楼的头牌姑娘,那就是以舞出名的,在听花楼呆了这么多年还能保持清倌,那也是因为她的舞姿出众不需要别的什么。如今舞霸出告示征舞,还有谁能胜任这个工作?根本就是逗大家玩好不好?
人群中此起彼伏的声音,多数都是在郁闷念奴娇耍大家玩,只有顾漪凝一个人摸着下巴,勾起唇角笑了笑。
要说跳舞,顾漪凝是真的不会!不过要说能讨好老太太的舞蹈,她还真就可以胜任!
不为别的,只因为她上辈子有一次工作,就是需要讨好老太太,在二十一世纪最适合老年人,也是最流行的,那非广场舞莫属啊!
那铺天盖地小苹果的旋律,哪怕再不会跳舞的人,也是学得会的。
所以,顾漪凝终于是挤进人群之中,在所有人惊呆的目光中,一把将红色的告示纸撕下来,然后对着只有十四岁的少年道:“带我去见你家姑娘。”
小志本来在闹吵吵的人群里,依靠着告示栏都快睡着了,突然看到顾漪凝拿着红纸对他摇晃,半天才清醒过来,脸上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嘴上却恭敬的道:“这位姑娘情随我来。”
没有传说中那种隐于闹市之中偏居一隅的孤芳自赏,念奴娇就住在听花楼最中央,最热闹,也是最奢华的院落里。
院中此时虽然已经被冰雪覆盖,却仍旧可以看清楼台水榭,十几个佣人进进出出正在准备伺候念奴娇起床。
小志将她带到偏厅又让丫鬟上了茶,之后就恭敬的站在她身后,脸上还带着一些防备的望着她。
顾漪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戴,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家闺秀的奢华,但是好歹也不算穷酸啊!这小志一脸害怕她偷东西,一定要站在她身后监视她的表情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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