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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悟 (1 / 9)

        世人多拘泥于繁文缛节,这也有辱斯文,那也伤风败俗,可归根结底,天道都没规定这些条条框框,反是凡人自己把自己框住了,离庸就最喜欢看正经人变脸,他能跟陶醉相识,初识也是把对方认成了凡人书生。

        谁知道呢,这竹妖伪装竟这般好,不过这妖虽是妖,面皮却薄得很,至少比这汤溪县令薄多了。

        “简单,你当真什么都愿意?”

        离庸点头:“自然,大人秉公执法,在下当然配合到底。”

        程晋相当正经地开口:“那你就让金条开口,为你佐证它的主人是你叭。”说完,还一副“你看,本官从不为难妖”的模样。

        离庸:……淦。

        询问完案情,程晋就去工作,顺便等燕赤霞醒来再对一遍,又让祝文书下地府找王父上阳间托梦,等晚些时候王父托梦的消息传来,这金条案就算是结了。

        只不过这案有个案后综合征遗留了下来,那就是不知名妖离庸赖在了府衙,还美其名曰等十根金条成精为他辩护。

        “你不是新交了一个酒友,这样一直呆在这里,不好吧?”

        离庸却已然被小阿从的厨艺征服,大有一副要将人抢走的架势:“不要,陶醉,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十天半个月没见,不打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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