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不再同南飞雁争辩,哈腰算是赔了个不是便退出了雅间。从南飞雁的雅间出来,转身便进了南飞雁隔壁的雅间,再次出来时,伙计红光满面,手心还多了个银锭子。
便是在南飞雁隔壁的雅间,坐着一位绿衣男子正自斟自饮。男子一袭绿衣如山间流水,十指修长如水中白玉,举手投足间竟别有一番卓然韵味。只可惜,白玉面具掩了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其容貌。
南飞雁桌上被换珍馐美味,便是他指使伙计干的,钱银自然也算在了他身上。如此,南飞雁在隔壁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一边听,一边摇头叹笑,饶有兴致,酒也过了几旬,眸中微醺,心境也同酒香般微微晕染。
他这么做,就是想让南飞雁为难,然后……自己适时现身解个围,让二人在“机缘巧合”中顺理成章地相遇。
说白了就是搭讪。
若南飞雁晓得有人花这么大心思就想同自己搭讪,八成得吐一口老血。南飞雁自然不会晓得整自己的人是隔壁脸都不露的路人甲。在百花城晓得她名字的人不多,除却迂腐书生丁宁,她以为是吴平常那厮又没事找事逗自己玩儿,于是这顿饭她吃得格外卖力,吃完喝完回头好好会会吴平常。
很快,南飞雁便将自己填饱,桌上吃剩的珍馐让南飞雁心头在滴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真是奢侈,想到这里,南飞雁不客气地扇了自己一巴掌。扇完便是结账,南飞雁手伸向袖子摸索一阵,猛地打了个哆嗦……她从成衣店出来变换了衣服,除了随身的剑和碎铜板,再就是那只木头鸟还在,银子什么的全落在成衣店旧衣裳袖袋里了……
满桌狼藉就这般地列在圆木桌上……安安静静地嘲笑着她……
南飞雁知自己不想再看到伙计的嘴脸便很难从大门大大方方走出去。如此,便想到用自己的看家本领从窗口飞出去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拿了钱再回来。前提是……路途遥远来得及返回……合计再三,南飞雁打算干脆跑路,君子还债,十年不晚。
南飞雁一只脚已经踏上了窗子,正要迈上另一只脚,楼下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吸引了南飞雁的注意力,南飞雁动作顿了一顿,将脑袋探出窗外。
马车里走出一个全身绫罗绸缎的男子。南飞雁远远望过去,也能看得出,他穿的比他在富贵人家看到的任何衣裳都来得值钱。那紫袍上金色的绣纹若是金丝线绣的南飞雁也不会太惊讶。
“又是个土财主!”南飞雁在心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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