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新中国成立那年冬天参了军,第二年冬天便随军远赴朝鲜参与了抗美援朝战争中。
那年我十九岁,标准的新兵蛋子,随同我一起参军的还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闫朝光。我喜欢叫他大个,跟我一个班。与我同岁,有点憨,但是为人豪爽,正直。参军的理由也很简单,父母皆在八年抗战中因为跑小鬼饿死他乡,最后我跟他是流落到保定,饿昏在荒山中。被当时的二营长杨思雨救起来,送到了北平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入了学,等到满了十八岁参了军。
抗美援朝三年,我见惯了生死,每天出入在枪林弹雨中,与我一起一个班的同志,最终就剩下我跟大个还有副班长李二蛋。
战争结束,回归祖国以后,已经是一九五四年。我与大个一起辞了军,拿着当时发放的所有资产,在北京的二道口旁边买了个门头跟小院,剩余的钱批发了点日用品,开始做起了杂货的生意。
当时卖的无非就是一些铲子、手电筒、火柴、蜡烛之类的日用品。
直到五五年越战开始....
越战开始第二年,五六年夏,店内来了三个身着易装的人,两男一女。说话的口音听着好像陕西的人士。参军的时候有个战友是陕西的,每次战斗他都会操着浓重的陕西话骂着美国佬。所以对于陕西话我跟大个都是能听懂一些的。
“老板儿,这哒有么手电灯儿?”来的那个女的开口问大个道。
大个可能觉着陕西话挺有意思的,也学着那女的说道:“姊妹儿,我这哒有手电筒儿,么的手电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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