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一人而三军震者,罚之。
用一人而万人惧者,用之。
道德评判被第五伦扔到了一边,对董宣的撤职和起用,都基于这两个原则。
但董宣在告辞前,却道:“陛下,臣还有一言,虽有越职之嫌,但仍不能不说。”
“听闻新帝王莽已到济阳。”
“然臣思索律令之中,并无现成条例,能对王莽加以处置。”
“县令犯法,太守、郡丞裁之;二千石犯法,州牧、廷尉裁之;三公犯法,天子裁之。”
“然王莽乃昔日天子,他的罪,当由谁来审判裁断?”
在照律宣课的董宣看来,这是颇为困难的事,他提的问题,也是魏国群臣最头疼的事。
和秦始皇处置六国君主、刘邦项羽处置秦王子婴还不同,第五伦过去与王莽是有君臣之份的。若魏国宣布新朝并非正统也就罢了,但第五伦为了宣扬“汉德已尽”,对新莽代汉,是加以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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