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心里咯噔一下,棕熊是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之一,几乎没有天敌,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60公里,力量极大,破坏力惊人,这要是给它“挠”上那么一下,非死即残啊。
陈启山和林之南脸色煞白,徐天志压低声音说:“听说野牛沟里有狼和豹子,他妈没听说有熊啊!”
阿不都说:“棕熊一般生活在大渡河那边,可能昨晚那场暴雪封了河道,它找不到食物,所以才到处乱窜。”
“我不想知道它怎么来的,只想知道怎么弄走它……它过来了!”
徐天志正说着,棕熊慢慢逼近了,每走一步,尖爪深深嵌入泥土,蓄满了力道,随时准备扑杀过来。
罗素和阿不都同时摆出射击姿势,眼角余光同时瞟向徐天志,像是在说:兄弟,看你的了!
徐天志会意,甩出狙击步枪,眯眼瞄准:“近点,再近点……”
狙击步枪最大有效射程在八百米左右,棕熊已经走进射程范围,但徐天志并没有急着开枪。
他是个经验老到的狙击手,在零下三十多度的雪原上,子弹的射程和威力都会大幅降低,远距离狙击并不是最佳选择,近距离精准狙杀,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杀伤力。
但是,放任棕熊接近,同时又是种极为冒险的做法,万一无法命中,他们就会遭到反扑。
他只有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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