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看这架势,似乎是无人认领啊。
我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照《红楼梦》中所述,写下此故事的不过是一块不知何方何处的石头...那空空道人与曹雪芹先生似乎也不肯承认自己是原作者....
既然他们都那么谦虚,我可不谦虚。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摆在我面前的可是个成名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小子斗胆,不如就此将该书收入囊中,据为己有,偷偷私藏。而后待时机成熟,携之到公开场合,振臂一呼,昭告天下世人:
红楼梦乃在下所写!
咳,开个玩笑。
不管那么多了,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文的归网文。
在此再次注明《红楼梦》原著作者:石头,空空道人,曹雪芹,程伟元和高鄂(后40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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