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会不会是血骷的宠物?”
“可能吧,它能狩猎就好,省得大家去冒险。”
等众人都起床,得知这样的消息,个个称奇。
既然是血骷弄回来的猎物,那么,小狗必须是优先分配。
史卫克以为这小家伙,给几块肉就能撑死,没想到这东西的食量惊人的不行,它不喜欢吃熟的,喜欢吃生肉,那么大野鹿的一条腿全部被它吃完。
饿鬼投胎这是。
众人也是惊诧,这狗太能吃了。
这么能吃的小狗,是不是得取个响亮一点的名字。
史卫克琢磨了半天,给它取名:西方必败。
对于这样的名字,索菲亚直摇头,素质,你什么素质,怎么可以给小狗取这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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