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魔都开庭怎么样?”
“害,别提了,被告律师就是一奇葩。”
“说说看,怎么奇葩了,让我也乐一乐!”万良辰笑着道。
“传票通知的是下午两点开庭,结果被告律师两点十五分才到。被告律师到庭后,承办法官就说因为他迟到,需要等到半小时后再进行开庭。”
“然后呢?”
“被告律师当时就不乐意了,说他已经执业三十多年了,迟到一会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再说有时候法官开庭还迟到呢,凭什么律师就不能迟到?”
“他说的倒也是事实哈,偶尔法官确实会姗姗来迟。”
“被告律师不只是表达对法官和法院的不满,期间还爆粗口,说什么‘他X的’、‘他X的有病’、‘他X的得了便宜还卖乖’之类的,听得我都想骂人了。”
“胆儿挺肥啊,敢在法庭上说脏话!”
这让万良辰想起去年发生在深都某区法院的一件事,是说陈某起诉广东某电信公司再次败诉后,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遂在上诉状中只写个“操”字。结果,该法院认为陈某在法律文书中单独使用粗俗字眼,不仅是对法律、法院的污辱,也对处理其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侮辱,最终将陈某拘留了15日。
慕雪继续道:“然后他还叫法官小美女,见法官不搭理他,就说法官态度冷冰冰的,让他感受不到人民法院对待人民群众应有的如沐春风。”
“……”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