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升得老高的日头,接近巳时正刻的样子。
常思过走去稍远处放了一泡水,解下腰间水壶略略冲一下双手,喝了几口清水,又走回烧起的篝火边,接了白秋渝递给他的一条烤制得金黄冒油的粗腿肉,啃咬几口,壳酥肉嫩,味道极好,再接过白秋渝递给他的一个竹筒,喝了两口热汤。
他这才注意到,架在火头上烧汤的锅子,是狼王那巨大的头盖骨。
汤里漂浮着几片切碎的青翠野菜和野葱之类,香味扑鼻。
是个很懂生活的聪明女人。
比起大吹法螺说什么家务都会干,其实烧的饭经常糊锅、炒的菜咸得苦口、衣物洗不干净的乌沫野丫头,白秋渝才叫会干活,而且做得细致讲究,让他无比受用。
肉饱汤足,白秋渝把骨汤锅和竹筒简单擦拭,和两条烤熟的狼前腿肉收进一个布包中,卷起摊开在草地上已经鞣制烘干过的巨大狼王皮子,用细索绑在她自个背上,对朝四处打量的常思过道:
“附近的水源,应该是在东边,我们昨晚是从西边寻来,沿途走了二十多里,连处水洼都没见着。”
白秋渝携带的一壶水,做汤用掉了大部分,她需要补充清水。
常思过点点头,执刀率先往日出方向走。
这地方不够安全,才一晚上,差点被狼群给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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