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晨曦如洒。
草原上的清晨轻风冷冽,又带着醉人的诗意。牧人骑着马带着吐蕃獒在辽阔的草原上撒欢似的奔跑,刚出栏栅的绵羊地毯一样铺在草场上成群吃草,妇人围着牦牛挤奶,小孩在草地上打滚,安静祥和如一方净土。
昨晚死去的那些流寇像没有出现过一样,举目望去战场已经被收拾干净。
丁伟起了个大早,从卷帘里走出来,伸了个大懒腰,见这金川草原清晨的风情,也不由心情大好。
“嘿,小兄弟,要吃早饭吗?”毡包的背阴面,就见三个大汉围着一张矮桌,蒲扇大手抓着流油的肉块吃嚼。福虎的腰围仿佛一夜怀胎八月,宽大的衣衫下包裹着一圈厚厚的纱布,好像把全部落的哈达都缠在他身上,看起来有点滑稽。
不过福虎满不在乎,对昨晚的神勇表现大体上他还是满意的,桌上的马肉就是他的战利品——昨晚可死了不止一头马,草原上的人和马相处为友,部分人不喜欢吃马肉,所以部落准备用来招待外客…
此时他正眉飞色舞不知吹嘘了几遍昨晚战绩,也他是口才便给,就连修罗剑的战绩都渐渐被他抢了大半。
见丁伟给面子的走过来,不由觉得脸上
有光,让开桌子的一面,热络道:“来吃马肉,昨晚我杀的!炖了大半夜,刚好嚼劲!尝尝。”
“多谢。”丁伟早起正饿来者不拒,拣起一块就撕咬起来。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