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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傍晚时分,我出门了。沿一条我所熟悉的街道前行,街道两侧开满了风格独特的店铺,身着传统服装的销售员在极力推销着什么,门前人流如注,来往穿梭。我被一个手持香烟的中年肥胖男子狠狠地撞了一下,他漠然看了我一眼,匆匆走开了,我朝着他消失的方向狠狠咒骂了几句,可惜他早已经走远。

        不知为何,被那该死的家伙碰撞完后,我的右脚变得一瘸一拐,不能正常行走了,所幸,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于是我意识到,这世界上大概有一百来万个一瘸一拐的人,所以我便心安理得,保持这种状态,一往向前了。更没有想到往后的日子里,我竟三番四次地遭遇撞击,甚至三番四次地遭遇断腿这件事。

        我随意走进一家餐馆,坐在油腻腻的桌子前,点了餐。

        等餐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竟然睡着了,那是一种浅度的睡眠。温和的风透过窗户吹来,我产生了某种错觉,仿佛置身一大片杨树林下,湿润的南风沁人心脾,像儿时才能感受到的妈妈的爱抚,那一切太奇妙了,因为我想起了妈妈,如果她仍在无时无刻挂念我,我一定会感受到,她那温和慈祥的形象浮现在眼前,但随即消失,是记忆和梦把一切都美化了,她不是一个温和慈祥的人,相反,我妈妈是个极度病态、精明、强势但精神脆弱的人。她终究会感到悲哀,因为我已经离她远去万里,形单影只坐在某家餐厅等待着,仿佛步行在世界最边缘的轨道上。

        我撇开妈妈,继续沉浸在破碎的梦乡里,只有梦的故乡才能容纳我,我如是想,只有甜蜜的梦值得怀念。可是,我们每一秒做一个关于未来或过往的梦,每一秒往返如此,每一秒都转瞬即逝,可还要继续做梦,关于乡下的悠远宁静的梦,关于未知国度神秘诡谲的梦,在我等餐的十几分钟,我在梦境的水流中漂浮,把灵魂交给某种自发行动的机械……不过,我逐渐跟不上它的脚步。所谓的梦,愈加支离破碎,让我应接不暇,就像接连处理档案馆繁杂的文件……

        我被惊醒了,我的心在抗拒,我想再睡一会儿。一个女服务员把我的餐端上桌面。

        “这次感到满足了吧?”她对我挑了挑眉头。

        我回以微笑,焦虑地开动了。用了不几分钟,把盘中的食物一扫而光,也记不清到底吃了些什么,反正,填饱了我的胃,完成了又一次繁琐的任务。

        我付了帐,拔腿就跑,仿佛正遭追捕。我跑出了很远才敢放松警惕。

        于是,我把双手放在脑后,肆意闲逛着,酒足饭饱后竟觉无所事事,心情也竟变好了些。我跟乐手们约好晚上九点排练,这次一定要准时到场,关键是不能再次提早到场了,说不定又会招来一支莫名其妙的乐团与我纠缠不清。今天不是我的工作日,我可以自由分配时间。现在是八点零五分,从心湖街走到酒吧街,以我的速度只消十分钟,所以我打算继续沿熟悉的街道闲逛一圈。一个人的漫步虽然略显孤独,但我早已习惯了。当一个人驻留街头时,构想力就会变得丰富起来──我的老朋友依次登场,我正着力向他们解释点什么问题,时而这类解释又转变成单方向的赘述,一边迈动步伐,一边在意念的王国里喋喋不休地倾诉着──这完全拜孤独所赐,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极度缺少朋友,又或者选择了与世隔绝的生活方式,那么你也会有类似倾向──向虚无空洞的对象倾诉自我。不过,你最好克制自己:这是精神分裂的前兆。

        这时,城市璀璨的夜景照亮了我。我突然想到,这个社会竟然还有上流人士,他们要做的,只是消磨时光?要怎么做到呢?

        已经到了八点四十五分,我转了个方向,急匆匆向酒吧街走去,我把衬衫领口敞开,让温润的南风灌进身体,我健步如飞,我开始想念我的萨克斯管,开始想念每一个该死的转音了。我付出的全部努力只不过为了向她奉献一场完美的演出,一想到此事,我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我开始小跑起来,犹如在湖中心打转,一只手触碰着水面,目的地是湖的对岸。可来往的市民对我不屑一顾,他们准以为我已经疯了。我卖力狂奔起来。

        偏偏又在这个时候,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不过很快,它就成了现实中的事件──这种倒霉的境遇,正如每次出门必然会踩到狗屎。若干个莫名其妙的人又出现了,他找到了我。

        当踏进酒吧间的第一步起,我就感到不对劲了。我一眼就看见了我的两个乐手,他们的表情告诉我,今天可能又排练不了了。酒吧间的人数在正在激增!比上次还多!空间变得异常狭小,准确的来说:这儿聚集了一帮子面带狠色、十分好斗的人,他们到这儿来的目的仿佛是为了观看拳击比赛,而不是单纯坐下喝两杯。我尽量避开人群十分密集的区域,但他们竟一股脑地涌向了我,就像早已等候多时。

        现在是九点零七分,脑袋里忽而闪过时间的概念,这本该是我排练自己的乐曲的时间,但我被挤得昏头转向,寸步难移。刺激的灯光在密不透风的环境下闪烁,仿佛预示了某场世纪大战的来临。

        我的预感十分准确。我再也找不到我的两个乐手,仿佛被无声的巨浪吞没了,他们就像就哑剧演员。突然间,酒吧间的灯光一并熄灭,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只持续了一秒钟,随后炫目夺彩的灯光从舞台射出,随之而来的是一阵令人窒息的──高音萨克斯独奏──就是那细细长长的玩意儿,只消听到一个音符,便可作出判断。舞台的聚光灯集中于一点,那一点凸显了一位身着全白西装的年轻黑人萨克斯手──英俊的代表,以他的才貌,可以获得任何女人的爱情,绝对无疑。观众们目瞪口呆,包括我在内的一切人都被震撼、感动了,他的每一处闪光点被无限放大,背景乐队甚至都不敢现身,他们对这位银光闪闪的演奏家有种敬畏感,他们自惭形秽,明知道自己不配与他同台演出。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根本一无所知,除却了令人感动、令人惊叹的萨克斯旋律外,我什么也不清楚,是后来一些小喽啰告诉我,他叫H·马克西姆,其实他的全名我也没听清楚,但我被他吸引了。马克西姆出身黑人音乐世家,他的外祖父的爷爷被一只破烂的大船运到文明世界来。当然,他的外祖父的爷爷是从做牛做马开始的,人们说是马克西姆一家发明了布鲁斯音乐,他们有十足的理由独占鳌头。马克西姆的外祖父娶了一个有钱有势的白种女人,就因为马克西姆的外祖母十分喜欢音乐,喜欢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嫁给了一位动感十足的黑人。在那之前,他外祖父手中的乐器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这算得上是传统的音乐世家吗?马克西姆的血液里流淌、蕴藏了卓绝的音乐基因,他四岁那年,便一发不可收拾。而今,他刚满十八岁,巧克力色的厚嘴唇沾满了口红的香气,他已经拥有了一百二十万个女人,当他刚满十八岁的那天,刚好与第一百一十九万和第一百二十万个女人交欢完毕,于是他跨出了伟大的一步,他将为自己设定一个必须完成的伟业,而你知道这伟大的事业是什么吗?说起来好笑极了,这个世界上的事无非分为“悲伤的事”与“极度好笑的事”两类,并无他事,而这件事就属于后者,明白无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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