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若叫锦绣实话实说,就在十来天之前、她乍一听说皇帝已经允了蒋氏的“病亡”,她还没想过叫蒋氏多在病榻上缠绵些时日。
要知道她本就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恨一个人便恨不得这叫这人立时三刻一命呜呼方才解恨。
若非如此,她前一世的老爸也不会一口断定她的性格做不了刑警,随后就叫她修了痕迹学。
只有痕迹学这样的侦察技术才更适合她的非黑即白,譬如这枚指纹是谁的便是谁的,那滴血迹是谁的也便是谁的,永远掺不了假。
而若叫她做了刑警,她定敢在犯人未被审判定罪之前,就觉得个个儿都该死……说不准哪天就闯了祸。
可也就是这十来天以来的新经历,就叫锦绣慢慢领会到,就算蒋氏果然该死,也不能叫这人死得太干脆——对于很多罪大恶极之人来讲,死得太过干脆反而是一种恩赐。
这就更别论她父亲也不愿叫蒋氏一命呜呼了,否则他就不会才一听她说起那付药,眼睛当即就是一亮。
锦绣可不信他有了圣意后、还会有什么顾忌,他定也将这个继母恨到了骨子里,只想叫蒋氏生不如死方才如愿,却不好对锦绣这个做女儿的明讲吧。
……只是此时的锦绣还是没想到,就在第二日傍晚,蒋氏在周妈妈与翠镯的亲自服侍下、喝罢那碗甘草特地精心准备的药汤子之后,却也不等蒋氏病了的消息传到蒋府,蒋氏的亲哥哥蒋尚书便被当今陛下的一份圣旨调出了京城。
论说那蒋德章如今已是高居兵部尚书之职,哪怕钦差之名再好听,叫一位兵部尚书奉旨出京也着实太过大张旗鼓了。
可谁叫当今陛下前几年才刚派兵平定了安南、刚刚建了个交趾布政使司不足半年,安南重又大乱?
虽说如今安南三乱皆已平定,英国公三擒伪王黎、简、陈,这位国公爷可还带兵留守在交趾呢,如今蒋德章奉旨出京南巡,便是替皇帝前去犒劳大军、犒赏英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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