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两万人马,编入江西行省总兵府,作为江西行省常备军。
大明的卫所制度,到这个时代,已经充分证明属于崩坏的制度。
行省设立总兵府,作为节制一省兵马,有些类似后世的省军分区概念,事实证明这也是一项有效可行的制度。
其实古代地方制度,与现代的区别不大。
比如省、府、州、县四级,基本和后世的省、市、县级市、县等同。
为防止地方上拥兵自重,公孙翊除了在行省设立总兵府,节制行省的兵马大权外,在州府一级则设立了团练营,领队的将领为团练使。
县一级设立巡检营,领队的将领为巡检使。
他们可是上下关系,但却又互不统属,各自调动的兵力相当有限,比如江西总兵,要想调动全省兵马,必须得到陆军部的命令。
否则总兵不得调动超过三百人的军队,否则就会受到军法的严厉处置。
而今后内陆行省,比如江西这样的内陆省,一省的兵马不会超过一万人马。
而且这一万常备军,还是服役参军的模式,犹如后世义务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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