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皇帝的御用秘书。
以前御用秘书是内阁辅臣,现在内阁独立成行政衙门,皇帝总不能没有秘书吧?
例如传达皇命给内阁、立法院、军委会,让翰林院的人做跑腿。
翰林院在唐朝开始成立,就是专门做这事的。
这是内廷的组成。
那为何选拔巡抚要让立法院来推荐?
原因很简单,巡抚管理地方人事、官员纪律等等,这个角色与当地的布政使、知府、知县等地方官员是有冲突存在的。
布政使、知府、知县等属于内阁这条线管理,如果将任命和管理布政使、知府、知县等官员纪律的巡抚交给内阁来廷议选举,内阁岂不是可以从巡抚人员里选那些对自己有利的人出来?
这就是自己选人来管理委任自己的人了,这从权力制衡上不合理。
而立法院在地方上不参与行政事务,属于事外编制,没有利益牵扯。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