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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3章 工会和商会的新政(第二更) (5 / 7)

        “商会的主簿也必须是从地方行政学院出来的官员,这是首要条件,臣以为,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民生问题,而是思想的统一问题,朝廷可以颁布《商业管理条例》来规范商人的行为,同时通过商会,来牵制、监督商社。”

        崇祯说道:“那就依你的想法,上海率先成立上海商会,由巡抚衙门推荐人,商务司撰写《上海商业管理条例》,先推行出来。”

        “是!”

        随即,皇帝强调道:“记住,这份《上海商业管理条例》出来后,开始审查上海全部的商人,凡是不符合的,依法查办,这件事必须在今年完成!”

        “臣等遵旨!”

        等等!

        为什么是由商务司来撰写《上海商业管理条例》?

        这种不是应该通过立法院吗?

        管理条例和法律是不一样的,管理条例是属于规章,不属于法律。

        法律又立法院立法,有一套严格的流程,例如《商业法》、《商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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