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让我负责,也可以。
只要你愿意做我七岁儿子的后妈。
落款是,林子松。
我的衣食父母,总裁大人,结婚八年,儿子七岁,芳龄三十三的有妇之夫。
林大人,纳命去吧。
对了,我叫张耀华。
我出生在一个拥党爱国、根正苗红的家庭中。我们家七点永远播放新闻联播;每年的国庆节,我们当过春节,每年的九一八,我们当过清明。我的父母相敬如宾、情如兄妹。寒冬酷暑我都在清晨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首歌是国歌,第二首歌是国际歌,我妈看了1984年的春晚后,让我又多学会了第三首歌《我的中国心》。那时候我才三岁。
我今年二十七岁。
七岁那年,理应被老来得子的父母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我病了两年,医生没有查到任何毛病。两年后我在没有任何药物帮助的情况下恢复了健康。
九岁那年,我入了学。上学之后,我才知道世界还有另外的活法。越是没有过过别人的普通生活,我越羡慕。于是,我越活越叛逆。当然这种叛逆是在合理的叛逆区间。比如我永远不会在家里叛逆,我永远不会让老师请家长,我永远不让叛逆的消息传到我父母那里。
我爸妈是我的死穴,就如同家里的那杆子标尺和扫帚是我的死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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