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三年(1911年),袁世凯被免职后,盛宣怀受到重用,升任邮传部大臣,他建议将各省自己建立的铁路、邮政转为中央领导。这个措施遭到了许多地方的反对,四川、广东、湖南和湖北发生了保路运动。盛宣怀命令各地加以镇压。
在叶林看来,大清之所以速亡,和升任邮传部大臣的盛宣怀将“铁路收归国有”的政策做激发的保路运动有莫大的干系,保路运动是辛亥革命的前奏,保路运动是辛亥革命的预演。
等到了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后,盛宣怀请袁世凯出山,同时他遭到了各方的谴责,许多人责怪他的收路政策导致了**,盛宣怀被革职移居大连,永不再用。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初,盛宣怀在日本看到民国政府需款作军费,便以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办法取得日本借款,与民国政府搭上关系,想以此来挽救自己的不利处境。
于是与日本垄断财力秘密策划,民国政府分别在神户和南京同三井和正金财团签订两个性质相同的汉冶萍中日"合办"草约。
2月12日,盛宣怀从日本正金银行提取300万日元借款,把这笔钱的一部分转三井洋行,三井洋行转给南京政府约250万日元。消息传出,举国哗然。
盛宣怀在人民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同意废约,并辞去汉冶萍公司总经理职务。
1912年11月30日,中华民国建立后,盛宣怀受孙纹邀从日本回到上海,在上海租界中继续主持轮船招商局和汉冶萍公司。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5月),盛宣怀又出任汉冶萍公司董事长,重新掌握汉冶萍公司大权,根据宣统元年第一届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着手兴建大冶铁厂,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为解决基建资金,于同年12月2日,与日本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签订5个合同。
以汉冶萍公司全部财产作抵押,借款1500万日元,其中900万日元用于兴建大冶铁厂,600万日元偿还日本旧债,订明用头等矿产1500万吨,生铁800万吨供给日本,作为偿还之用,40年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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