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是民国大总统,北京政府是当时民国唯一中央政府,袁大总统和北京政府与各国签订的“善后大借款”,怎么被南方党信口雌黄的套上了非法签订的标签?!
简直是笑话!难道总统和政府不能代表国家和外国签订协议,反而要南方在野党点头批准才成为合法的签约?滑天下之大稽!狗屁不通!信口雌黄!
孙纹得势的时候,要搞总统制的非常大总统和独裁的军政府大元帅制度,孙纹一旦下野,又开始摇晃议会制民主的大旗,要搞虚位总统实权议会制,这就叫翻手云覆手雨,毫无诚信可言。
当然,民国政治本来很多就是各取所需的肮脏交易,北洋十七年,和党国二十二年比起来,政治要清明的多,政府要廉洁的多,知识分子和教育的地位要高的多,民国的大师们都是北洋十七年如雨后春笋一样涌现的。
袁大总统为什么要签订“善后大借款”?
在叶林看来,袁世凯袁大总统要处理的善后事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整顿北京的统治机构,加强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统治力量;
二、结束南京临时政府,首先是遣散南方的军队;
三、偿还积欠的外债和赔款;
四、履行对逊清皇室的优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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