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慕将视线扯回,随意地抿了一口酒:“那一区很不错,划分得当,起商区是大有作为的。我们纪家的高级精品商厦连锁,也有意于此。不如我们联合起来投地。这一边,司氏是志在必得,如果我们强强联手,机会更大。”
忽然,她本低垂着的头,抬了起来,那双眼睛璀璨无比,亮晶晶的,竟叫人挪不开眼睛。
与纪慕视线相碰时,她又垂下了头。
原来,他来,还是为了公事!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是好的。因为,那意味着,挑选婚纱,不过是个借口。他并非是为了陈美娴,才专程来的香港!那一刻,水露的心,软了下来,连冷清的面容也不自觉地柔和起来,只恨不得马上奔到他的办公室里,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说谎。
她脸上所有的表情,纪慕都记在了心里。不知为什么,她的影子,再也挥不去。
看见纪慕为她神魂颠倒,容华似笑非笑的:“老六,今日倒不见连桥。”
纪慕也不恼,闲闲答了:“她飞巴黎大血拼去了。”他知道,连桥心情不好,因为她心情不好时,才会飞巴黎。
那一晚,他没有回去。第二天早上,回到小别墅时,才发现连桥在客厅里等了他一晚。平常,他也会玩,可连桥从不在意,也不会如此失常。彼此都没有说什么,他进了浴室洗澡。衬衣随意脱下,才发现衬衣前面蹭到了水露的口红,那种红很特别,殷红如血,其实,倒不像她冷冷清清的风格的。可她偏偏用了,如此招眼的色泽。后来,他也没处理,直接扔到了洗衣篮。当天,连桥就飞到了巴黎。
纪慕看了眼水露,果然,还是用那一种色号的口红,最红最艳的那种。简单的丝绸白衬衣,搭配黑色的丝绸高腰长裤,显得细腰迷人无比。依旧是职业装的打扮,只在腰间挂了一串水晶装饰珠链,轻盈缀着,走动时,摇曳生姿,带走了人的视线。
她发现了他的注视,又往后退了一步。
忽然,门口响起了骚动,长枪短炮皆对准了来者。水露眼尖,已瞧见是白明珠。她连忙赶了过去,迎接白明珠过来,顺便替白明珠挡一挡门口的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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