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打球?”明珠眼睛眯起,一脸不可置信。
她笑着捏了捏明珠的小脸蛋,道:“我可是运动健将。”其实是司长宁的身体一向差,为了能更好照顾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坚持锻炼,努力让自己强壮起来。估计,也是因此,才会飙那么高的个子吧!
那时,她才十二岁,那么点大。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一晚。
那一晚,司长宁照例倚在她床前,给她讲故事。那个故事,她至今还记得,是《莴苣公主》。莴苣公主有一头又长又黑又美丽的发。长宁说,女孩子要长发才可人。于是,她就一直蓄发。
他说着说着,忽然就捂住了胃部,豆大的汗,滚了下来,他的样子痛苦得可怕。他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她多么想扶他起来,可她不够力气。最后,是她的哭声,惊动了管家与用人,才合力将高大的他抱了起来,送去了医院。从那时起,她就立下誓言,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她的长腿叔叔。
见她又陷入了回忆里,明珠叹了声。
水露不傻,知道聪明如明珠,已经知道了自己那些小小的心思。她笑了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过去吧!”
赶往场地的路上,又听得明珠一声叹。原来无忧无愁的小公主也会有烦心事。
别人的事,水露不便多问,倒是明珠说了出来:“容华是个Sports_boy,马拉松、攀岩、篮球、骑单车、冲浪、滑翔伞、高空跳伞,一切惊险刺激的运动他都喜欢,只可惜,这些我都做不来。不然,也可以跟在他身边的。”
“你现在就挺好啊,你就是你,不需要什么都会啊!”水露有些好笑,但也能明白,哪个女孩不想一直陪在情人身边呢!明珠是一个演员,还经营着一间艺术精品廊,自然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是短的,不然也不会抓紧时间,陪他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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