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内阁公房。
在新政实行之后,原先的六部细分成了十几个部门。
以往六部之上还有三省。
三省的各个宰相们,替皇帝分担了很大一部分工作。
所以在细分六部之后,李世民依旧保留了三省。
但当新政在州县彻底推广之后,地方上的县府也开始细分权责。
地方与中央都细分权责之后,原本的垂直政治体系随之变成了扁平复合体系。
各州县的主官,对各个部门有领导权,但管辖权却在上级主管部门手里。
如此一来,政务就有了地方政务与部门政务之分。
地方主官交代的事要办,上级主官交代的事也要办,这就让下面的人很难办。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更高一级的部门,来统一管理朝中各部与地方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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