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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银枪白马,蓬莱散人 (1 / 4)

        “呼!”赵真语呼出一口热气,失礼,今天自己是失礼了!她今天晚上吃多了,可是她真的觉得不怪她……谁让那人的饭菜太好吃了!

        那鸡汤极其鲜美,喝一口想一口,那肉糜拌的汤饼味道也独具一格,最好吃的就是那不知道是怎么做的肉丝和萝卜丝,味道又有酸味,又有甜味,还有咸味,吃起来还很爽脆,尤其是里面那个看起来黑黑的叫“木耳”的东西,虽然看着很奇怪,可是吃起来又滑,又脆,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其实这道鱼香肉丝是王鸿鸣凑了好久的,冬笋在幽州根本找不到,只好弃之不用。肉还好解决,只是三国时的猪都不阉割,肉的味道实在难以下咽,只好改成羊里脊,胡萝卜应该早被张骞带回来了,只是王鸿鸣在幽州没找到。木耳这个东西是王鸿鸣在大兴山里发现的,当地人好像都没有吃这个的,王鸿鸣采了一堆,还遭到了刘备的质疑,不过在王鸿鸣把木耳和牛肚给刘关张三个人做了一锅酸辣汤后立刻遭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有其是关二爷,非常喜欢这种酸辣的口味,毕竟他是山西人吗。

        当关二爷知道这东西也可以晒干了当军粮后,二话没说领着程志远邓茂漫山遍野的找这些东西,这些木耳在树林里都长疯了,关羽天天抬回来无数麻袋,而卞喜只有替张飞剁肉斟酒的份。

        “王大哥,你莫非是庖厨出身?真是易牙之术啊!”对于赵真语来说,她是越来越捉摸不透这个王大哥了,他不但有武功在身,而且行军打仗,运筹帷幄都十分厉害,还能做出来这么好吃的饭食,这也太神了吧!在整个大汉疆域里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和他比一比。

        就说自己的兄长吧,即便是兄长枪法许是比王大哥高强,但论文韬武略,烹调庖厨,自己兄长可比不过王大哥。

        其实要是放在现代言情里,能文能武,厨艺高超的男生,妥妥的男主角,不过王鸿鸣不在乎什么男主角女主角的,他现在就是想追求一下自己躁动的爱情,仅此而已。

        “雕虫小技,何足挂齿,献丑了。”王鸿鸣心里虽然是洋洋得意,不过他表面上还是非常谦逊的样子,满招损,谦受益,瑶瑶者易缺,皎皎者易污,这个道理王鸿鸣懂,所以即便是心里想的和自己做出的不一样也得这么干。

        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一定要抓住他的胃,这句话很多时候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应用在女人身上。王鸿鸣相信赵真语对自己的好感度正在逐渐增加。

        饭毕,各回各屋,各找周公。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应该还是卯时,太阳刚出来,对应现代的早五点到七点间。王鸿鸣毕竟是武术运动员出身,从小早起习武,早就习惯这个世界起床了,起来了就抻筋压腿,翻跟头竖蜻蜓,在店家的后院就开了练了。

        王鸿鸣正在练习三节棍,三节棍正舞起一片银光的时候,一个人突然跳过客栈院墙,轻轻的落在院子里,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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