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何捕头却表现的得不以为然,坚持认为没有抓错人。
而且说得很是明白,人证物证俱在,人证是白凤与九二姑娘,其中还有不少提前逃跑的路人。
物证则是诸葛高明的随身配刃,也就是刺伤陆辰的短刀。
还道通判陈莫元前日大张旗鼓的离开杭州,说是去往苏州找转运使大人,商讨缉拿水匪一事,昨日灯肆就无故起了大火。
世上哪有如此巧的事情,分明是想制造他人不在杭州的证据,要将灯肆罪责全部推给刘唐二位大人。
之前陆辰也暗暗猜想过,能用如此阴险的招数陷害府衙两位大人的,极有可能是府衙司的死对头陈通判,但想到如果火起灯肆,无数人大火中丧生,他陈通判亦难逃其责,是要跟着连坐的,不至于如此愚蠢。
但如今听闻陈大人提起一天离开了杭州,那想都不用想,定是此人下的黑手了,为了逃得责任,歹毒无比的陈大人还提前来了个金蝉脱壳。
让陆辰无比疑惑的,是白凤与九儿皆是听见女刺客的声音的,为何她两会选择附和府衙,指证诸葛高明。
难道是受刘唐两位大人的指使?
管他的,既是陈莫元手下副尉,估计也并非什么好鸟,说不定与灯肆起火有着直接关系。
如此一想,陆辰发现府衙果然没有抓错人,似乎刺杀自己的,正是诸葛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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