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距离国都是遥远无比,常人依靠双腿得走上整整三个月才到达,而且那北镇临近塞外,乃是重兵之地,民风也是彪悍无比,据说街上人人皆可配刀挂剑,甚至不时大打出手,连那北镇姑娘也是豪迈,做个江湖女侠,令人羡慕得紧。
搭乘马车也要约摸一月的光阴,在马车上除了练功也没有别的事情,枯燥得很,好在已经临近北镇了,掐着时间算顶多还有三日便到了。
但典重的心却不放松反而越发紧张,北镇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皆在此处有据点,而且都纷纷藏匿百姓中,难以察觉得到,而这也造成了北镇匪徒和草蔻极其地多,专门劫杀过路的行人来获取钱财,尸体则丢到荒山野岭任由野兽啃食,这类事件在北镇早已司空见惯。
典重掀开窗帘,看着天色欲暗,天边的红霞几欲消散,心中也升起几分担忧,稍作镇定对马夫说道:“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店家客践可以借宿一晚,若是没有的话就搭帐篷生火。"
“先生先生,前面有亮光好像是个小酒馆,我们可以去那里借宿一晚。”马夫指着前面那点小亮光,兴奋地说道。
典重也是探出头来看,果然有个规模不大,挂着酒字旗子的酒馆。
“找个隐蔽的地方把马车藏好,然后步行去那家酒馆,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走。”典重盯着那酒馆心中有点打鼓。
马夫有点不快,凭什么把我的马车丢在荒山野岭,但一路上也察觉到这位先生有些不简单,也只敢在心里诅咒他十八代了,面上还是恭恭敬敬地应承下来。
不多时马夫把马车藏好,与典重同行。
典重也背上自己的行装,走了不久便到了酒馆,酒香味瞬间扑鼻而来,带着醇厚。
典重走进酒馆细细打量着,看起来是一家正常的酒馆,鼻子仔细一闻,却闻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那是血的味道!
“来客人了,两位别在门口站着了快些进来吧,那风吹得可不好受。”一声酥到心尖的声音传进典重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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